产品名称:RHJ330/A消防员呼救器 125K触发器
隶属行业:通用设备企业大黄页
隶属地区:广东企业 - 东莞市
本产品符合GB27900-2011《消防员呼救器》的标准要求,防爆性能符合GB3836.1-2010的规定。
警告:请勿在易燃易爆气体场所充电和拆卸电池!
》产品介绍
RHJ330/A消防员呼救器采用国外最新数码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研制生产,电池在同等容量、同等时间下该芯片可同时驱动6只以上高亮度LED灯和声响预报警、强报警输出电路。声响强度大于105dB,方位灯发光亮度是正常亮度的4倍。该呼救器壳体采用高强度PC材料,内部采用免维护高能防爆充电电池和高灵敏度运动侦测开关,是目前常规呼救器最理想的升级换代产品。该呼救器为本质安全型,防爆标志Exib II BT3 Gb 。
RHJ330/A消防员呼救器
本产品符合GB27900-2011《消防员呼救器》的标准要求,防爆性能符合GB3836.1-2010的规定。
警告:请勿在易燃易爆气体场所充电和拆卸电池!
》产品介绍
RHJ330/A消防员呼救器采用国外最新数码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研制生产,电池在同等容量、同等时间下该芯片可同时驱动6只以上高亮度LED灯和声响预报警、强报警输出电路。声响强度大于105dB,方位灯发光亮度是正常亮度的4倍。该呼救器壳体采用高强度PC材料,内部采用免维护高能防爆充电电池和高灵敏度运动侦测开关,是目前常规呼救器最理想的升级换代产品。该呼救器为本质安全型,防爆标志Exib II BT3 Gb 。
》技术参数
1、性能指标:
1)相对静止状态时间:30S±1S(使用者停止运动至发出预报警的时间)
2)预报警状态时间:15S±1S(预报警开始后,使用者停止运动至强报警的时间)
3)预报警声响强度:≥90-100dB(1米远)
4)连续开机时间:>24h
5)强报警时间:≥330min(预报警结束至欠压灯亮或有“嘀”的报警声)
6)强报警声响强度:≥100-105dB(3米远)
7)报警频率:1800Hz~3.2KHz
8)防爆标志:Exib II BT3 Gb
9)欠压警示电压:7.2V±0.5V(声响报警1次/5S,灯闪报警1次/3S)
10)电池电压:9.6V
11)方位灯亮度:3.51×105cd/m2
12)重量:<250g
2、电池性能:
1)电池电压:9.6V(标称电压)
2)充电电压:15V 11.5V(满电电压)
3、使用条件:
1)工作温度:-20℃~+70℃
2)贮存温度:-40℃~+60℃
3)相对湿度:<95%)大气压力:86kPa~106kPa
》使用说明
1、警告:
所有使用和维修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,必须仔细阅读该使用说明,包括所附的警告和警示。该呼救器只有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时才会发挥其正常的性能。否则,呼救器将不能正常工作,还可能引发人身伤害事故。
2、使用说明:
1)该呼救器是个人安全报警系统,适用于在腰带上佩戴。
2)在无可燃气体的场所,按下呼救器面板上右侧(开启|关闭)按键进行开关机,呼救器自动激活处于自动感应工作状态,微型芯片可持续监控佩戴者的行动,呼救器内的LED灯频闪。
3)当佩戴者无运动或失去移动能力其相对静止时间超过30S时,呼救器便进入预报警状态(15S),在预报警状态内佩戴者若能重新运动,呼救器的预报警状态即解除,便重新回到相对静止状态。
4)如果在预报警状态(15S)内,佩戴者失去移动能力,呼救器将自动进入强报警状态,循环发出>105分贝的强报警声,救援监护人员可据此迅速确定佩戴者的位置。在此期间,呼救器按此节奏一直报警,直到呼救器被重新手动按下呼救器面板上右侧“开启|关闭”按键才能解除报警声。
5)在佩戴者现场出现危急情况时,可手动按下呼救器面板上左侧(报警|复位)按钮可进入强制报警模式,呼救器便发出声响强报警和连续的LED灯频闪,以便救援监护人员迅速救援。
注意:
1、呼救器右侧“开启|关闭”按键同时也是呼救器的电源开关键。
2、打开和关断呼救器电源按键开关,请勿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以防触点产生火花使可燃气体爆炸。
》电池的使用与充电
1)充电电池在出厂时已装入壳体内,为保证其密封性能,不允许拆卸。
2)每次使用后,须使用专用充电器对呼救器进行充电,充电时间为12-14小时。充电器上的红色指示灯只作充电显示,电池充满后颜色灯会转变成绿色。
3)每次使用之前须对呼救器状态进行检测,呼救器不能正常工作,请及时与供应商联系。呼救器更换电池请与厂家联络,必须更换防爆电池。
4)、警告:
▲呼救器低电压报警和欠压灯闪亮时请及时充电。
▲请勿在易燃易爆场所操作、充电和维修。
▲忽视该警告可能引起严重的人身伤亡。
》设备配置
消防员呼救器 1只
专用充电器 1个
使用说明书 1份
独立包装盒 1个
》维护和储存
1、每次使用之前须对呼救器状态进行检测,呼救器不能正常工作请及时与供应商联系。
2、呼救器应存贮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地方。
3、呼救器放置时间过长,要及时检查充电。
4、在正确的贮存方式下,贮存质保期:呼救器1年,电池6个月(自出厂之日起),使用有效期1年。